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宋建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为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民造福是
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价值取向
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从根本上决定了发展的底色和政绩的成色。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深深植根于党的性质宗旨、力量根基与光荣使命,彰显着党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清醒认识到,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只能为民所用,为民谋利。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不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这一边,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确保工作不偏离党的根本宗旨,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是筑牢党的力量根基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回首征程,每一项彪炳史册的成就,无不凝结着人民的智慧和汗水,无不依靠人民的支持与奋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然要求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不断巩固和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拥有无惧挑战、开创未来、永立潮头的不竭动力。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是履行党的光荣使命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党要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顺应人民对文明进步的渴望,努力实现物质富裕、政治清明、精神富足、社会安定、生态宜人”。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然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自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切实履行好党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民族复兴的光荣使命。
把人民满意
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政绩好不好,谁说了算?答案只能是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最高标尺,确保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政绩必须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物质获得,检验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共享繁荣成果,感受到日子越过越红火。政绩观是否正确,要看是否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是否更好匹配,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要看居民收入是否持续增长,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是否稳步拓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否不断扩大;要看消费活力是否不断释放,市场供给是否更优,消费环境是否更佳,群众是否“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要看生活成本是否得到有效稳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机制是否健全,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刚性支出负担是否切实减轻。只有牢牢抓住民生之本、不断筑牢民生之基,将经济增长切实转化为居民物质基础和购买力的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这样的政绩才能扎实、持久。
政绩必须带来人民生活品质的全面提升,检验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对于人民群众而言,超越了单纯的物质层面,涵盖了对美好生活全方位、多层次的需求。政绩观是否正确,要看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是否更加便利舒适,生态环境是否持续改善;要看文化供给是否更加丰富优质,精神文化生活是否更为充盈;要看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是否持续扩容并实现区域均衡布局,发展成果是否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看社会是否更加安全稳定,重大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化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显著增强。只有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提升,这样的政绩才有温度、有分量。
政绩必须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检验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体现于对每个成员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政绩观是否正确,要看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在法律和政策制定过程中,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要看法治是否健全、司法是否公正、执法是否严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平等保护;要看社会治理是否更加公平透明,权力是否在阳光下运行;特别要看弱势群体是否得到充分关爱和有效帮扶,社会救助体系是否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否兜牢兜实。只有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得到充分实现,这样的政绩才能深厚、稳固。
创造经得起
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发展任务重、改革攻坚难、民生期盼高。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以科学的辩证思维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实绩。
统筹局部和全局,在服务“国之大者”中定位为民之功。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一定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真正的为民造福,必须超越地域、部门的局限视野,将民之关切置于国家发展大局中审视,明确局部工作与全局战略的内在联系。任何局限于“一亩三分地”的政绩观即便短期见效,也可能损害整体利益与人民长远福祉。需以“一盘棋”整合为民之力。在谋划部署时主动对标对表,确保本地本领域的惠民政策、项目与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使资源投入能服务于整体目标,让群众共享更大范围的发展红利。在推动落实时强化协同联动,在跨区域生态治理、公共服务一体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工作中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评估成效时坚持算整体账,不仅要看局部指标提升,更要看工作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保障了底线民生、增强了国家发展的整体韧性。
统筹当前和长远,在把握“时与势”中夯实利民之基。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利民之基,贵在稳固持久,这就要求我们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当下之需,与擘画福祉永续的长远之图紧密结合,避免因短视行为损害根本利益。要清醒认识到,为民造福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办好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眼前实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要有战略定力,看到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但关乎根本、利在长远的基础性工作。任何只顾当下轰轰烈烈、忽视可持续发展的决策,都可能透支发展潜力,动摇利民根基。需以接力赛跑好利民之征程。在谋划未来发展时,必须同步明确中长期战略布局与短期可及的具体目标指标,使每一阶段的“民生答卷”都能承前启后、循序渐进。在资源投入上要“长短兼顾”,既要向能快速显效、缓解突出矛盾的领域倾斜,也要坚定不移地投向基础研究、人力资本积累、重大基础设施等长远赛道,为未来蓄势赋能。在执行上要久久为功,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真正把利民之事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民心工程。
统筹显绩和潜绩,在真抓实干中筑牢惠民之本。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民造福,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才能赢得群众真心点赞和历史沉淀后的好评。为此,需以辩证法认识惠民之表里。显绩如繁花,是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潜绩似深根,是事业长青的根本保障。筑牢惠民之本,必须破除“唯显绩论”、重视面子工程的片面政绩观,认识到支撑长远、兜牢底线的民生基础性“里子”工程的价值无比深远。需以务实功深耕惠民之沃土。在统筹安排时,要自觉设置显绩清单与潜绩清单,确保资金资源、人力物力的合理分配。在推进过程中要崇尚实干为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抓显绩要立足实际、尊重规律、注重实效,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抓潜绩更要沉下心来、耐得住寂寞、持续用力,甘于做铺垫性工作,敢于抓未成之事。在考核评价上突出综合评判,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加大潜绩、长远影响力评估的比重,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与担当,真正让惠民之本坚不可摧。
(作者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